預立遺囑-合法塔位,靈骨塔,寶塔,祖先牌位,公墓,墓園撿骨
預立遺囑-合法塔位,靈骨塔,寶塔,祖先牌位,公墓,墓園撿骨
一、什麼是遺囑?
遺囑是被繼承人在生前所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行為。遺囑書寫的內容,在不違反特留分的情況下,寫遺囑之人可以用遺囑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並須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作成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即民法第1186條規定,16歲以上且未受監護宣告的人才能作成遺囑,若是未滿16歲的人或受監護宣告的人,所作成的遺囑是無效的。
二、遺囑作成方式有哪些?
遺囑須依照一定方式作成才為有效的遺囑,法律規定遺囑形式有下列5種: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以下討論五種遺囑作成的方式:
(一)自書遺囑(民法第1190條)
1. 遺囑人親自書寫遺囑全文,並記名年、月、日。
2. 遺囑人親自簽名。
※ 缺點:雖然簡便,但一般民眾多不具法律知識之情況下,其書寫之遺囑內容容易牴觸法律或生矛盾,且無見證人日後容易產生爭執和糾紛。
(二)公證遺囑(民法第1191條)
1.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
2. 遺囑人於見證人在場之下,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
(三)密封遺囑(民法第1192條)
1. 遺囑人親自書寫或委請他人繕寫遺囑後,由遺囑人於遺囑上簽名、並將遺囑密封,再於封縫處簽名。
2.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遺囑、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
3. 由公證人於遺囑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後,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
(四)代筆遺囑(民法第1194條)
1. 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
2. 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
3. 遺囑人及見證人全體同行於遺囑上簽名。
※代筆遺囑實務上多委由律師為代筆見證人,即由代筆見證之律師筆記、宣讀、講解。
(五)口授遺囑(民法第1195條)
必須是遺囑人已「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始得依下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
1. 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2. 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遺囑是被繼承人在生前所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行為。遺囑書寫的內容,在不違反特留分的情況下,寫遺囑之人可以用遺囑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並須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作成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即民法第1186條規定,16歲以上且未受監護宣告的人才能作成遺囑,若是未滿16歲的人或受監護宣告的人,所作成的遺囑是無效的。
二、遺囑作成方式有哪些?
遺囑須依照一定方式作成才為有效的遺囑,法律規定遺囑形式有下列5種: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以下討論五種遺囑作成的方式:
(一)自書遺囑(民法第1190條)
1. 遺囑人親自書寫遺囑全文,並記名年、月、日。
2. 遺囑人親自簽名。
※ 缺點:雖然簡便,但一般民眾多不具法律知識之情況下,其書寫之遺囑內容容易牴觸法律或生矛盾,且無見證人日後容易產生爭執和糾紛。
(二)公證遺囑(民法第1191條)
1.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
2. 遺囑人於見證人在場之下,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
(三)密封遺囑(民法第1192條)
1. 遺囑人親自書寫或委請他人繕寫遺囑後,由遺囑人於遺囑上簽名、並將遺囑密封,再於封縫處簽名。
2.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遺囑、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
3. 由公證人於遺囑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後,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
(四)代筆遺囑(民法第1194條)
1. 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
2. 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
3. 遺囑人及見證人全體同行於遺囑上簽名。
※代筆遺囑實務上多委由律師為代筆見證人,即由代筆見證之律師筆記、宣讀、講解。
(五)口授遺囑(民法第1195條)
必須是遺囑人已「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始得依下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
1. 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2. 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我們提供中部合法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個人靈位,祖先牌位,花園公墓,墓園撿骨(撿金),風水墓地鑑定,塔位買賣託售等諮詢服務,本公司秉持專業與誠信,全心協助家屬圓滿先人長眠居所之事宜.
塔位:東海七福金寶塔,寶山寶塔,大度山寶塔,五湖園追思寶塔,寶覺寺,金陵山,中台福座,東海藝術花園塔位,復活堂,大乘金寶塔,七星山地藏殿寶塔,極樂淨土...等等.
墓園:東海花園公墓,台中寶山紀念墓園,大度山花園公墓,七星山紀念墓園,平安園,迦南園,德音園,十字園,榮美園(台中市第一花園公墓).
墓園:東海花園公墓,台中寶山紀念墓園,大度山花園公墓,七星山紀念墓園,平安園,迦南園,德音園,十字園,榮美園(台中市第一花園公墓).
免費諮詢0800887580 蔡經理 0922884444
老人長照
死亡證明書
低碳禮廳
告別式
禮儀師管理辦法
海葬
環保自然葬
喪禮禁忌
喪假天數
大體捐贈
生前契約注意事項
公塔收費標準
年金喪葬給付
電子輓聯
喪葬費扣除額
掃墓祭品
樹葬
台灣海葬
金紙種類
農保喪葬補助
公保喪葬津貼
老農津貼
神主牌
藏傳佛教
申報遺產稅
遺產免稅額
國保喪葬補助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