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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喪葬津貼-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撿骨,風水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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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喪葬津貼 - 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撿骨 , 風水墓地 一、申請給付條件:  ( 一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者,為其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農保條例規定,請 領保險給付。 ( 二 ) 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 15 個月。 ( 三 ) 支出殯葬費之人應自被保險人死亡之日起二年內提出喪葬津貼之申請,超過上述 二年期限,不得請領喪葬津貼。  ( 四 ) 被保險人失蹤者,則其請求權時效自法院宣告死亡之判決日起二年內有效。  ( 五 ) 因戰爭變亂或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者,不得請領喪葬津 貼。   二、申請時應備書件:  ( 一 ) 農保資格審查書件: 1 全戶戶籍謄本。 2 非會員應檢附加保農地之土地登記謄本或承租契約等相關資料。  ( 二 ) 給付審查書件: 1 喪葬津貼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2 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 3 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除籍謄本及申請人之現住址戶籍謄本。 4 支付殯葬費之證明文件(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支付者免)。  ( 三 ) 上列書據證件,請交由農會核章轉送本局辦理。 我們提供中部合法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個人靈位 , 祖先牌位 , 花園公墓 , 墓園撿骨 ( 撿金 ) , 風水墓地鑑定 , 塔位買賣託售等諮詢服務 , 本公司秉持專業與誠信,全心協助家屬圓滿先人長眠居所之事宜 . 塔位 : 東海七福金寶塔 , 寶山寶塔 , 大度山寶塔 , 五湖園追思寶塔 , 寶覺寺 , 金陵山 , 中台福座 , 東海藝術花園塔位 , 復活堂 , 大乘金寶塔 , 七星山地藏殿寶塔 , 極樂淨土 ... 等等 . 墓園 : 東海花園公墓 , 台中寶山紀念墓園 , 大度山花園公墓 , 七星山紀念墓園 , 平安園 , 迦南園 , 德音園 , 十字園 , 榮美園 ( 台中市第一花園公墓 ). 免費諮詢 0800887580       蔡經理     0922884444   ...

公保喪葬津貼-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撿骨,風水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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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喪葬津貼 - 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撿骨 , 風水墓地 公 教 人 員 婚 喪 生 育 補 助 表 附表八 項 目 補助基準(以事 實發生日期當 月薪俸額為準) 限 制 結婚補助 二個月薪俸額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 二個月薪俸額 一、配偶或本人分娩者;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 生子女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 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 二、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一份為限。 三、未滿五個月流產者,不得申請生育補助。 四、配偶於國外生育,如在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得 依規定申請生育補助。 父母、 配偶死 亡 五個月 薪俸額 喪葬補助 子女 死亡 三個月 薪俸額 一、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二、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公教人員者,對同一死亡 事實,以報領一份為限。 三、子女以未滿二十歲、未婚且無職業者為限。但 未婚子女年滿二十歲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須仰 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一)在校肄業而確無職業。 (二)無力謀生。 四、前點所稱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 係指應繳驗前一年度所得稅申報受扶養親屬證 明。至無力謀生係指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 (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六條所稱重大傷 病且不能自謀生活。 說明: 一、表列各項補助必須在結婚、生育或死亡事實發生 時符合請領規定,並於三個月內向本機關或學校 申請。但申請居住大陸地區眷屬之喪葬補助者, 其申請期限為六個月。 二、請領表列各項補助,應依規定填具申請表、繳驗 戶口名簿,並分別繳驗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或 死亡證明書。惟如戶籍謄本得確認申請人之親屬 關係及各該事實發生日期及法律效果,得以戶籍 謄本替代上開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屬大陸 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 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 三、因案停職人員,在停職期間發生可請領表列各項 補助之事實,得於復職後三個月內依規定向本機 關或學校申請補發。其數額應依事實發生時之規 定計算。 四、結婚雙方同為公教人員,得分別申請結婚補助。 五、申請(外)祖父母喪葬補助,以(外)祖父母無 子女或子女未滿二十歲或年滿二十歲無力謀生, 因而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

老農津貼-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撿骨,風水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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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津貼 - 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撿骨 , 風水墓地 有鑒於軍、公教及勞工,參加軍、公教或勞保均享有老年給付之保障,而農民參加農保卻沒有老年給付項目,為照顧農民晚年生活,自 84 年 6 月起開始發放老農津貼,惟基於社會福利資源不重複配置原則,明定已領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其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申領老農津貼,以避免產生不公平現象。 嗣後,考量部分農民早期領取微薄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卻無法申領老農津貼之問題,並將漁民亦納入照顧範圍,乃於 87 年 11 月 11 日修正放寬使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並於 87 年 11 月 12 日前已參加農保或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也可以領取老農津貼;但 87 年 11 月 13 日以後再加入農保或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則不能領取老農津貼。 又基於國家資源之有效利用及社會公平正義,以照顧真正經濟弱勢的老年農民,於 100 年 12 月 21 日修法新增排富之規定,並考量為使農、漁民及社會大眾充分瞭解調適,特別訂定 1 年的緩衝宣導期,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新申請領取老農津貼的人才開始適用。另為照顧真正對農業長期貢獻之農民生活,再於 103 年 7 月 16 日修法將申領老農津貼之年資由 6 個月延長為 15 年,並增列須為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 3 年內每年居住超過 183 天為請領津貼之資格條件。 我們提供中部合法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個人靈位 , 祖先牌位 , 花園公墓 , 墓園撿骨 ( 撿金 ) , 風水墓地鑑定 , 塔位買賣託售等諮詢服務 , 本公司秉持專業與誠信,全心協助家屬圓滿先人長眠居所之事宜 . 塔位 : 東海七福金寶塔 , 寶山寶塔 , 大度山寶塔 , 五湖園追思寶塔 , 寶覺寺 , 金陵山 , 中台福座 , 東海藝術花園塔位 , 復活堂 , 大乘金寶塔 , 七星山地藏殿寶塔 , 極樂淨土 ... 等等 . 墓園 : 東海花園公墓 , 台中寶山紀念墓園 , 大度山花園公墓 , 七星山紀念墓園 , 平安園 , 迦南園 , 德音園 , 十字園 , 榮美園 ( 台中市第一花園公墓 ). 免費諮詢 0800887580     ...

年金喪葬給付-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撿骨,風水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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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喪葬給付 - 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撿骨 , 風水墓地 1.      本局收到申請書件後,如經審查申請人符合請領條件而且申請手續都完備,會將給付直接匯到申請人的帳戶。 2.      喪葬給付原則上以 1 人請領為限,但是在本局核定前,如果另外有其他人向本局提出請領,本局會以書面公文通知各申請人於期限內自行協議由其中 1 人代表請領,並由代表請領人提出協議證明書。如果超過期限還沒有提出協議證明書,本局會視為沒辦法達成協議,而將喪葬給付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3.      喪葬給付經本局核付後,如果還有其他支付殯葬費者再提出請領,本局將不予給付,並通知其自行和領取給付的受益人協議。 4.      領取喪葬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也就是從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 5 年內必須儘速申請,超過 5 年就不能再申請了。 (1)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可發給喪葬給付。 (2) 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5 個月喪葬給付。 (3) 國民年金之月投保金額,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由 17,280 元調整為 18,282 元。 (4) 領取喪葬給付之請求權,自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5) 喪葬給付應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但以 1 人請領為限。如核定前另有他人提出請領,本局將以書面限期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 1 人代表請領,並由代表請領人提出協議證明書。如逾期未能提出者,視為未能協議,本局即依規定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我們提供中部合法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個人靈位 , 祖先牌位 , 花園公墓 , 墓園撿骨 ( 撿金 ) , 風水墓地鑑定 , 塔位買賣託售等諮詢服務 , 本公司秉持專業與誠信,全心協助家屬圓滿先人長眠居所之事...

遺屬年金給付-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撿骨,風水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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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 塔位 , 納骨塔 , 靈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撿骨 , 風水墓地 1.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如遺有符合請領條件之「當序遺屬」 ( 即最前面順位的遺屬 ) ,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1) 參加國保期間死亡。 (2) 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3) 年滿 65 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 2. 受領遺屬年金給付的順位如下: (1) 配偶及子女。(第 1 順位) (2) 父母。(第 2 順位) (3) 祖父母。 ( 第 3 順位 ) (4) 孫子女。 ( 第 4 順位 ) (5) 兄弟、姊妹。 ( 第 5 順位 ) 3. 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不論是否具備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後順位的遺屬就不能請領遺屬年金。而前順位的遺屬在請領遺屬年金後死亡、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能請領。舉例來說,被保險人死亡時如果有配偶、子女及父母,則配偶及子女是第一順位的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不管配偶或子女是不是符合請領條件、是不是自願放棄,都不能改由父母來請領。配偶或子女開始領遺屬年金給付後,如果因故死亡,或者配偶已再婚、子女已成年,不再符合遺屬年金給付的請領條件,這時勞保局會停發年金,但是仍然不能改由父母來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時是單身,沒有配偶和子女,此時才可由父母為順位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4. 各順位遺屬的請領條件 : (1) 配偶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