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合法塔位,納骨塔,寶塔,神主牌位,祖先牌位,公墓,撿骨,風水
安息 - 合法塔位 , 納骨塔 , 寶塔 , 神主牌位 , 祖先牌位 , 公墓 , 撿骨 , 風水 「安息」一詞在全本《聖經》中分別以「我的安息」、「祂的安息」、「那安息」及「另有一安息」等詞出現。 「安息」在希臘原文中有「卡塔抛希斯」 ( Katapausis ) 和「撒巴惕思錨斯」 ( Sabbatismos )兩個不同的字 。 前者是「 休息 」之意;指 身體 上的「 休息 」。七十士譯本使用這字,說明以色列人經過 430 年流亡在外的生活,終於回到迦南地永久安居;即 「(定居)安息」或「(在某地)安息」之意 。 後者是 「安息日的安息」;全本《聖經》只出現 1 次 ──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來 4:9 ﹞ 聖經中有關「安息」相關的一段特殊經文:「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來 3:19 ﹞原文中沒有「安息」二字,是譯者加進去的。 《歸正查經講座──希伯來書》中,唐崇榮牧師分析《聖經》提到的安息總共有七種──「 神自己的安息」、「模糊的安息」、「十誡中的安息」、「上帝所厭煩的安息」、「另有一安息」、「基督耶穌反合性的安息」和「那安息」,分別簡述如下: 第一種安息──「 神自己的安息」 第一種安息是「 神自己的安息」( The Sabbath of God )。 「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創 2:2 ) 這安息是「祂的安息」( The Sabbath of God Himself ),是 神自己的安息,人無份無關;是全本《聖經》第一次提及之安息。 第二種安息──「模糊的安息」 第二種安息是「祂的安息至賜下十誡之間」的安息。 從有「 神自己的安息」開始,直至頒授律法、賜下守安息誡律這期間是「模糊不清的安息」。 十誡中的第四誡:「當記念安息,守為聖日。」(出 20:8 )在此之前,《聖經》是否吩咐人守安息,無人知曉,因此稱之為「模糊的安息」( Unclear Sabbath )。 第三種安息──「十誡中的安息」 第三種安息是「十誡中的安息」;人跟隨 神的榜樣行:守安息日,視為聖日。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